滬蘇湖高鐵南潯站綜合交通樞紐配套工程項目—高鐵站前廣場配套建設工程安全評估項目答疑澄清公示
各競包單位:
滬蘇湖高鐵南潯站綜合交通樞紐配套工程項目—高鐵站前廣場配套建設工程安全評估項目(項目編號hzgq202312298)答疑文件內容如下:
問題1:發包文件P20頁的“2.2.2技術文件評定”條款中的“投標人自2018年1月起具有類似業績的,每有一項得6分,最高得30分;”。是否只要是2018年1月以后簽訂的任何類型的安評合同都算類似業績?
答:只要是2018年1月以后簽訂的任何類型的安評合同都算類似業績。
問題2:發包文件P33頁的“項目負責人簡歷表”中的“擔任項目負責人理工程師年限”書寫錯誤,是否應該改成“擔任項目負責人年限”?
答:現已對發包文件中該項內容調整為擔任項目負責人年限。
問題3:發包文件中部分時間節點為2023年是否錯誤需要調整?
答:現對截止時間進行調整改為2024年1月12日14時00分,其他時間節點調整詳見發包文件。
特此通知!
本次答疑文件內容作為發包文件中的組成部分,與發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,發包文件與此通知有沖突的,以此函為準,發包文件有類似相同內容的均做相應修改。
湖州南潯潯盛建設發展有限公司
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1月4日